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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(第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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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他之前,除了楼顶修理工,大概还没人爬到这上面来。

一楼二楼的来人都是些过客,那些住在三楼招待所的人早出晚归,只把这里当做一处用来睡觉的容身之所,哪会有这份闲情逸致爬到楼顶来寻觅清净。

梁思喆蹲下来,把天台一角处的一块砖头搬开,抽了一张报纸出来——那是他前几天晚上拿上来的。

他把报纸铺到天台边上,坐上去,两条腿搭到下面。

平常人多少会有些恐高,但梁思喆在这方面天赋异禀,他非但一点也不恐高,相反还很喜欢站在高处往下看,越高越好。

他把挎在肩上的木吉他拿下来搁到腿上,右手随意地拨了拨琴弦。

那驻唱说得没错,换了弦之后,这把木吉他的音色的确还不错。

下次见面,请那人吃顿饭吧。

梁思喆想。

梁思喆是学小提琴的,从四岁就开始抱着小提琴“锯木头”

,人生十七年里,他拉小提琴的时间比睡觉的时间还要多得多。

但音乐附中的学生以多才多艺著称,梁思喆更是其中的佼佼者,除开他的专业小提琴之外,其他的弦乐器,譬如大提琴、中提琴、吉他、贝斯……他也稍稍接触过一些。

各种弦乐器都有共通之处,他精通小提琴,只要记住其他乐器的弹奏方法,总会比其他对乐器一窍不通的人上手更快一些。

吉他是六弦琴,跟四弦的小提琴弹起来的感觉其实还挺不一样的。

他好好地回忆了一下吉他的弹法,然后左手悬在琴弦上方,迟迟没落下,弹哪首好呢?

他脑中浮现出这些年他练过的很多曲子,小夜曲、卡门、卡农、天鹅、梁祝、巴赫小无……那些曲谱就好像印刻在他的骨血里,虽然一年多没碰小提琴了,但如今想起来,那些年练过无数次的乐谱仍然无不历历在目……

那就……弹他上次弹过的那首吧。

还真是隔了好长时间呢。

——

曹烨坐在床上,左手按在右肩上,活动着胳膊和颈肩。

那哥们……叫梁思喆对吧?真没看出来啊,居然还有这一手。

他爬上去做什么?思考人生哲学?

曹烨把窗户打开,探出半个身子朝上看,什么也看不见。

他的好奇心一贯旺盛,这会儿蠢蠢欲动地想要爬上去看看。

他又一贯出名的胆子大,这想法刚在脑子里冒出头,他的一只腿已经搭上了窗台。

他抓着窗棱,矮身钻出窗页,一切有样学样——只是忘了关窗。

还别说,虽然在下面看梁思喆爬得挺轻松,但到了亲身上阵时,还真是得悠着点。

想要顺利爬到天台,得具备三个素质:一是腿长,否则根本就踩不到旁边排水管与楼墙连接的那块钢板;二是要瘦,那钢板在外面经年累月地风吹雨淋,一旦超重很容易导致钢板折断;三是臂力要好,得牢牢抓得住上层楼的窗沿,否则根本没法往上爬。

偏巧曹烨这三个身体素质都具备。

只是有一点,他稍稍有些恐高。

所以当他蹲在四楼窗沿往下看的时候,心里忍不住打了个秋千——说不后悔是假的,冲动是魔鬼,他现在进退两难。

一闭眼,接着上吧。

好奇心害死猫,何况爬上去总比待在下面听二楼的鬼哭狼嚎要好受得多。

上到五楼,二楼KTV的聒噪声渐渐弱下来,楼下混沌的喧闹声和簌簌的树叶声中,他忽然听到有隐约的乐声从楼顶传过来——音色清脆,让他想到梁思喆伸进窗户里拿走木吉他的那只手,只是那曲子弹得磕磕巴巴的,听上去像是生手,半天才找准一个旋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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