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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章(第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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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正就是完成心愿为辅,想学巫蛊是真。

墨泽很不懂她这么做的意义,要知道到了清欢这个境界,这世上的东西哪里还需要去学,她已经是可以与天道并肩的存在,巫蛊这种东西会与不会又有什么要紧?

有这样好学的主人,墨泽自然也是好奇心十足。

很多时候他也在想,主人到底是神还是仙,是佛还是魔?但他也得不到答案,总觉得她都是,却又都不是。

大概是自己的境界不够,所以完全不能理解主人这种存在吧?

时间一晃而过,清欢在苗疆度过了近十六年,终于可以启程回去中原了。

簪花的娘,也就是上一任圣女,是不苟言笑的人,终年冷若冰霜,除了面对她爹,不曾对任何人有片刻温情。

族人都说,那是因为圣女修习巫蛊,断绝七情六欲,所以才会那样,倘若不是簪花父亲的出现,簪花的娘会成为有史以来最优秀的圣女!

大巫们每每想起,都会忍不住叹气。

但清欢却有让他们的遗憾得到了缓解,因为她较之其母更有天赋,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!

不仅如此,人还甜美可爱,人缘也特别好,明明是身份高贵的圣女,但和族人相处的时候却一点架子都没有,所以很受欢迎。

当清欢接到父亲的信准备离开的时候,一向严肃的大巫们都哭了!

虽然在一起的时间只有十六年,但清欢很喜欢这群虽然古板保守但却又淳朴可亲的苗人,尤其是她上马离开的时候,胡子最长头发最白的大巫还偷偷抹眼泪了呢,别以为她没瞧见。

跟真诚的人在一起,是清欢最喜欢的。

若这世间一切都返璞归真,那就再好不过了。

啊,最重要的是她要先回魔教去见见簪花的爹也就是教主大人,闯出点名号来再说。

可能她的打扮很奇特,所以一踏进中原武林的地界就被盯上了。

没办法,人家江湖侠女都打扮的或英姿飒爽或庄严威仪或仙气飘飘,惟独她乌黑的长发束成马尾,穿着极具苗疆特色的服饰,手脚还带着一串银色的小铃铛,一走路呀,那清脆的响声格外引人注目。

她又长得非常漂亮,高鼻深目,五官较之中原人更加立体深邃,皮肤也更白些,因此就更扎眼了。

而清欢本身也很注重这个角色的扮演,在街上逛了一会儿,她突然笑了。

本来想找个客栈住宿的,但这一路客栈太多,简直不知道挑哪个,但看到这一家,她二话没说就决定住下来。

你要问为什么?因为这家客栈名叫“出去打客栈”

一踏进大堂,所有人的目光就都看了过来,友善的、好奇的、邪恶的、心怀不轨的、戒备森严的……总之,应有尽有。

清欢却像是浑然未觉,迎面而来的小二像是没注意到她打扮奇怪,很有职业道德的热情招呼:“姑娘是打尖还是住店呀?”

“当然是住店啦,你这上房给我来一间。”

她笑眯眯地说。

她笑起来特别的可爱甜美,有种奇特的感染力,小二笑着应道:“好嘞!

上好客房来一间!”

清欢踩着脚步跟在小二身后,一手轻轻摇着,清脆的铃铛声就在大堂里清脆的响起来。

临走的时候大巫给她塞了好多奇花异草药材珠宝,她一进中原就找了当铺当掉了些,现在什么都不多,就是银子多~有钱才可以任性住上好客房,否则只能在荒山野岭凑合过。

她才不委屈自己呢。

蹦蹦跳跳地跟着小二到房间去了,又点了几道菜让小二送到房里,清欢小心翼翼地掏出一只竹筒,从里头倒出一只软绵绵胖嘟嘟且七彩斑斓的小虫子。

她真的不喜欢虫子,但这十六年下来,再讨厌虫子也习惯了,而且巫蛊之术学久了,她竟然开始觉得这些虫子很可爱!

这只小胖虫是她采药时无意发现的,因为好玩就带回去孵化,谁知道孵出来这么个肥东西。

苗疆之物大多含有剧毒,但小胖虫却一点毒性都没有,非但没有,它还能克制天下奇毒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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