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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请你吃顿晚饭。”
潘婧说,因为心里高兴,脸上的笑容也灿烂许多,看上去竟然有些孩子气。
姜为城也为她高兴:“搬哪儿去?”
“锦华小区,在市中心。”
“市中心的房子应该挺贵吧。”
“确实挺贵的,”
潘婧笑笑,“不过我弟弟在读书,现在又搬了走读,环境太差怕影响他,不如一咬牙换一个,努力赚钱就是了。”
“也是。”
“那你愿意吗?”
潘婧作出邀请的姿势来,“和我们共进午餐。”
她故意这样说话,脸上带着俏皮的表情。
姜为城没忍住笑出来。
“愿意。”
还挺郑重其事的。
第十七章
潘婧做了四道菜,一锅牛腩煲,一碟红烧排骨,一碟炸的又软又焦的排骨,还有清脆爽口的腌黄瓜。
为了庆祝,她还下楼买了一瓶冰可乐,正好陪顾周一起上楼。
阴凉的天儿,顾周背着重重的书包,还是走了一脑门儿的汗。
潘婧给他擦了擦,又要帮他把书包拎着。
顾周却死活不干,连连说:“我背得起。”
潘婧笑出来:“小孩子正长身体,别被压的不长了。”
顾周才放手。
屋子不大,潘婧将餐桌摆在房间中央,才堪堪够三个人挤着坐。
顾周个子小,坐在最里,姜为城坐在最外面,还有空隙容他放腿伸胳膊。
潘婧盛了三碗饭,放在三个人面前。
冰可乐也倒了三杯,气泡在里面沉沉浮浮,还伴随着炸裂的声音。
“小孩子只能喝一杯。”
潘婧一杯递给顾周,“还想喝的话那边还有牛奶。”
上次买的纯牛奶顾周上学之后几本就没怎么动了,她尝过一盒,不适应那种味道。
“好。”
顾周捧着碗,眼睛看着他们。
或者说他对这个邻居更感兴趣。
他只不过上学几天,这人似乎就跟潘婧的关系有了质的飞跃,两人交谈时,他也喜欢直直地盯着潘婧的脸,自在又直白。
像极了班上那群喜欢在班花面前表现的臭屁男生,装作成熟稳重的样子,但心里想的什么,目的什么,完全就是司马昭之心——路人皆知。
这是他最近学会的歇后语,从一本作文书上看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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