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才一秒记住【长江书屋】地址:https://www.cjshuwu.com
这项工作以前唐秋水是跟着梁渠一起做的。
现在她已经执业,可以自己一个人做了。
执业之后遇到的第一个法审案子,是违法搭建。
堰桥街道的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,某小区内有人未经规划部门许可,擅自在车库二楼搭建砖混结构建筑物,并将房屋一楼二楼整体改扩建。
经调查取证,执法人员拟对房屋业主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决定。
这个案子和赵巷搭建阳光房的情况极为相似,不同的地方在于,该案违法建筑物的实际搭建人和现房屋产权人并不一致。
该案相对人提出陈述申辩,称涉案房屋是其于2021年通过公开拍卖获得的法拍房。
其获得该房产后,未对房屋做过任何外观或面积的改造,所谓的违法建筑物在其取得房屋产权之前就已经存在。
故相对人坚持认为,其不应当对他人搭建的违法建筑物负拆除义务,并向堰桥街道发出告知函,称若街道执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,其将依法申请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。
收到该告知函后,堰桥街道那边也比较谨慎,目前正式的处罚文书还没有出。
这天上午,唐秋水独自去堰桥街道参加了这个案子的法审会议。
起初其他几位与会人员还心存疑虑,担心唐秋水年纪轻,经验不足。
可几个回合的对话下来,大家发现她每一个发问都直击要害,给出的解决方案有理有据。
对本案的焦点问题也有详细的说明,还展示了一些本地的司法判例。
最后唐秋水说出她的结论:“虽然相对人否认其为违法建筑的实际搭建人,但其作为涉案房屋目前的所有权人及实际占有人,必须履行对房屋使用状况进行监管的义务,确保房屋处于合法状态。
所以将其作为整改责任人,是合适的。”
城管问:“法律依据是?”
唐秋水说:“我没有找到具体的法条,只能根据行政处罚法、城乡规划法中的原则性规定进行推论,不过崇城已有的类似案例都是这么判的。”
接着她把梁渠在群租问题上的解决方法活学活用,“我的建议是,可以先和相对人沟通一下,看看能不能督促他自行整改。
如果他不配合,再做出限拆决定也不迟。”
执法人员表示很受用,街道负责人亦说可行,并赞她考虑周全。
唐秋水微笑着说应该的,并说正式的法审报告她回去之后写完发给他们。
散会后,一出堰桥街道大门,唐秋水淡定的模样便不复存在。
她站在马路牙子上长长地呼气,高悬的心总算落了下来。
天知道她刚刚有多紧张,下衣摆都快被捏成碎片了。
她打了个电话给梁渠,准备跟他汇报一下法审的情况。
梁渠先问她的感受:“怎么样?”
唐秋水如实回答,语气里有着明显的激动与雀跃:“好紧张,不过我假装得一点都不紧张。”
能想象那个画面,可惜没真正看到。
梁渠请求:“下次能不能让我一起去?”
其实今天梁渠本来想和她一起来的,但是被唐秋水拒绝了。
以前是没有办法,现在都执业了她才不要人陪考呢。
她义正言辞地拒绝:“不能。”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