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才一秒记住【长江书屋】地址:https://www.cjshuwu.com
王天楠的岳父、岳母来到了女儿家,亲家母、亲家公一见面,羞愧得刘鑫宇想找个地缝钻进去。
张岚的妈妈说:“天楠啊,报警吧,如果不通过警察找,这孩子恐怕找不回来了。”
王天楠用手揪着自己的头发,说:“我也想报警,可是这一报警,我妈就可能犯罪,你说我能怎么办呢?”
这些日子王天楠的身体明显消瘦,面色樵悴,如果再拖下去,恐怕他也要病倒的。
刘鑫宇看着儿子的面色,终于后悔了。
第二天早晨,刘鑫宇换上了新衣服,提着一个装着换洗衣服的小包,偷偷离开儿子的家,她来到附近的派出所,投案自首了。
警察接待了刘鑫宇之后,给她办理了取保候手续,让她回家等候传唤接受调查。
然后派出所立刻启动了寻找孩子的程序。
几天后,被遗弃的孩子找到了,原来是一个中年教师拾到了孩子,他拾到孩子之后,把孩子送到了福利院。
当警察抱着孩子来到医院的时候,张岚立刻从病床上跳了下来,她从警察手里接过孩子,紧紧抱在怀里,她生怕孩子再丢失了。
孩子找到了,张岚也病好出院了,王天楠的心情却没有变好。
因为妈妈故意遗弃孩子已经涉嫌犯罪,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了。
不久,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报请对刘鑫宇以遗弃家庭成员犯罪予以逮捕。
检察院经过审查之后,认为:刘鑫宇犯罪情节较轻,可以不予逮捕,应直接移送起诉。
经检察院审查之后,决定对刘鑫宇以遗弃家庭成员犯罪予以起诉。
在法庭上,刘鑫宇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,并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。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:“禁止溺婴、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。”
刘鑫宇因重男轻女的思想影响,在儿媳不知情的情况下,将新生婴儿抛弃在野外,构成了遗弃家庭成员的犯罪。
遗弃罪,是指对于年老、年幼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,负有抚养义务拒绝扶养,情节恶劣的行为。
本罪侵犯的对象限于年老、年幼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。
(1)因年老、伤残、疾病等原因,丧失劳动能力,没有生活来源;(2)虽有生活来源,但因病、老、伤残,生活不能自理的:(3)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,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。
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是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,如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,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。
在一定条件下,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兄姐有抚养孙子女、外孙子女、弟妹的义务,孙子女、外孙子女、弟妹亦有赡养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兄姐的义务,夫妻相互间有扶养义务。
其次是行为人能够负担却拒绝扶养。
最后是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才构成犯罪。
在本案中,刘鑫宇与被遗弃的孩子并没有法律上的抚养关系,但刘鑫宇作为王天楠和张岚及被遗弃婴儿的共同家庭成员,并承担着照料产妇和初生婴儿的任务,因此,刘鑫宇利用这种便利,实施了遗弃新生婴儿的行为,就构成了遗弃家庭成员犯罪,应该受到刑事处罚。
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:对于年老、年幼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,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,情节恶劣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但刘鑫宇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对被遗弃的婴儿采取了相应的保护措施,没有造成严重后果,犯罪情节显著轻微。
刘鑫宇犯罪后能够自首并如实供认,愿意接受惩罚,并有积极悔过的表现,且其犯罪行为已经得到了受害人张岚和王天楠的谅解,故可以从轻处罚。
最后法院认为:《刑法》第三十七条规定: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,可以免予刑事处罚,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,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,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。
决定判决刘鑫宇犯有遗弃家庭成员罪,免予刑事处罚,限期三日内具结悔过。
法院判决之后,刘鑫宇回到了儿子家里,张岚也原谅了婆母,一家人又恢复了平静而欢乐的生活。
~~b~~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