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谭绵被这种无耻的操作惊呆了:“那不等于复制粘贴吗?!”
木鹤:“可以说是,也可以说不是。”
“什么意思?”
书粉给木鹤科普了不少关于抄袭的知识:《西凉王后》的作者柠檬不酸并非全文照搬,而是采用了高级抄袭的形式,将《楼兰公主》的核心创意梗偷到自己的中,除了人物地点不同,关键情节的顺序、逻辑基本一致,全文相似度高达百分之八十。
国内的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具体的文字表达形式而非创意,像这种连环撞梗的情况,目前在法律上还没有判定抄袭的先例,这正是抄袭者如此猖狂、肆无忌惮的原因。
绿江网站设有处理抄袭的举报中心,可惜的是,柠檬不酸是外站作者,不在受理范围内。
谭绵:“太可恶了吧!
柠檬不酸将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,高价卖出版权,无本生意的如意算盘打得多溜啊,瑶光干嘛不去法院告她?!”
木鹤用书粉的原话回答她:“维权艰难。”
木鹤能理解瑶光的心情,大三时,有位研究生师兄剽窃了她论文里的核心论点,等他的论文拿到国际级别的奖项后她才知道,跑去找他质问,甚至惊动了校领导……结果可想而知。
柠檬不酸更无底线,在凭借抄袭作品红起来后,她优越感满满,仗着粉丝多,反过来欺压瑶光,逼得瑶光一度想封笔。
“真不公平。”
谭绵说,“只能祈祷秦栀把这部剧带扑街了。”
截胡小公主和抄袭剧,绝配呀!
请务必紧紧锁死不离不弃好吗!
她逞口头之快罢了,买下《西凉王后》版权的是日月影视公司,去年出的两部剧都爆了,《西凉王后》作为重点项目,投入的资金数以亿计,扑街不是那么容易的。
“央央,咱再挑别的本子!
肯定有更好的!”
木鹤若有所思:“嗯。”
她花了一周的闲暇时间快速看完两部,在《楼兰公主》结尾章节的作者有话说,瑶光写道:“我很喜欢一个女演员,雁笙的容貌和气质就是照着她来写的,现在她还不怎么红……”
木鹤回想着女主的形象,忽然生出某种预感,果然,在读者们追问女演员是谁的评论底下,她看到瑶光回了个缩写:Mh。
木鹤的心蓦地发软,找到瑶光的微博,进入主页,一百多条微博从头看到尾,她躺在霍斯衡腿上,幽幽叹息着感慨道:“抄袭者名利双收,原创者却连买两百块钱的裙子都要犹豫。”
话声刚落,一份文件出现在眼前,木鹤看清上面的黑体大字,惊喜道:“《楼兰公主》的影视合同?!”
作者有话要说: 护妻狂魔霍先生:不仅要保护老婆,也要保护她想保护的一切……
现实太现实了,原作与抄袭的战争只能在里YY一下相对公平公正的结局了
掉落红包(づ ̄3 ̄)づ
第73章甜梦不知醒(13)
木鹤之前随口跟他提过抄袭的事,没想到他放在了心上,还不声不响地把原作的影视版权买了过来,她坐直身,简单翻看一遍合同,喜色渐褪:“两部内容重叠度高,到时拍出来的剧不成了双胞胎?”
何况,《楼兰公主》的影视化在时间上不占优势,一部影视剧的前期筹备工作繁复,选剧本、广电立项、主创团队签约、申领许可证,投融资等,《西凉王后》进行到选角阶段了,相信不久后就会开机。
《楼兰公主》由改编成剧本,即使找业内最优秀的编剧,至少也要三四个月时间,到时《西凉王后》或许已经杀青了,等前者拍摄完成,后者估计播完大结局了,进度远远追不上。
为了赶工粗制滥造,怎么对得起作者的心血读者的期待?
霍斯衡长手搭在沙发靠背上,神色慵懒:“不拍电视剧。”
木鹤反应迅速:“拍电影?”
“可是,剧先播出来的话,不明实情的观众可能会先入为主地认为《楼兰公主》是跟风抄袭的。”
霍斯衡轻描淡写地反问:“如果剧一直播不了呢?”
木鹤醍醐灌顶,他的意思是采取某些措施阻拦《西凉王后》的进度?而且他说的是播不了,不是拍不了,抄袭剧拍出来却无法播,等于投资方的钱打了水漂,抄袭者柠檬不酸和助纣为虐的剧组同样要付出相应的代价。
有了前车之鉴,影视公司挑选IP会更加慎重,有助于净化写作圈的抄袭风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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